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新闻作者:纪检办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5-09-16

学院各部门: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豫纪发〔2015〕8号)要求,为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双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节礼管理。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本单位或部门财务开支。

  

   三、学院各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部门和个人,不仅追究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其主管领导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省纪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院纪检监察室也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0371—22617580

  

   联系邮箱:msxyjw815@163.com

  

中共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