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新闻作者:河南大学党政办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5-09-23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15〕5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组织动员全校教职工生,为离退休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积极引导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自尊自立自强,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和睦家庭,安度幸福晚年,进一步营造我校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培育敬老家风 建设和睦家庭

  

    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和睦家庭建设活动。各单位要把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与家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家庭对于凝聚人心和稳定社会的独特作用,深刻认识家庭、家教、家风的时代内涵,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学校将围绕活动主题,以“孝亲敬老”为内容,在全校开展“孝亲敬老”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办法》见附件1),并通过网站、宣传栏和报纸等形式宣传“孝亲敬老”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引导全校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要以“敬老月”为契机,倡导和鼓励教职工生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长者送温暖献爱心,要重点走访慰问失能、孤寡、高龄、空巢、失独和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学校职能部门要积极回应离退休教职工合理诉求,着力解决他们反映集中的问题和困难。离退休工作处要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开展邻里互助活动,鼓励健康低龄老人帮扶困难老人。

  

   (三)扎实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组织召开学生志愿者座谈会,交流总结我校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生工作部门要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我校老年群体和离退休教职工中,开展老年文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各学院要组织青年教职工和学生为本院离退休教职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青年志愿者要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重点帮扶我校失能、孤寡、高龄、空巢、失独和困难离退休教职工。

  

   (四)积极搭建离退休教职工发挥作用平台。各单位要积极引导离退休教职工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奉献社会、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时代风尚。要结合我校老龄资源丰富的优势,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搭建离退休教职工发挥作用的平台,引导他们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党的教育事业增添正能量。相关部门要支持关工委、老年大学、老科协等老年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职能,凝聚更多离退休教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献策出力。

  

   (五)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典型事迹宣传活动。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充满深厚感情,心系学校事业发展,退休后有的仍坚持在教学科研第一线,有的积极参与学校教学、学生管理和离退休教职工自我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各单位要着力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及时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引导他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六)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离退休工作处要按照学校“敬老月”工作安排,组织离退休教职工秋季趣味健身活动,举办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以“阅读分享 健康”为主题的读书座谈活动,支持老年文体社团开展专项文体活动。相关部门要积极为离退休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各学院要结合中秋节、国庆节和老年节,组织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参观、游园或座谈等健康有益活动,让离退休教职工了解学校事业发展成就,感受身边变化,体验美好生活。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敬老月”活动实践,认真抓好主题宣传和典型宣传,倡导孝亲敬老风尚,增强敬老助老意识。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方法得当,确保“敬老月”活动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求实求效。“敬老月”活动要把关爱对象聚焦到失能、孤寡、高龄、空巢、失独和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身上;把活动重点放在为离退休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使活动效果体现在暖人心、见实效上,让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切实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大家庭的温暖。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主题,通过网站、报纸和宣传栏等形式,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宣传质量,扩大宣传效果。

  

   (四)各单位要根据《河南大学2015年“孝亲敬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要求,将本单位所推选的先进个人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稿),于10月20日前报送到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联系人:鲁 玲

  

    联系电话:22866774 8419(内线)

  

    电子信箱:lgbc@henu.edu.cn

  

    附件:1.河南大学2015年“孝亲敬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河南大学2015年“孝亲敬老”先进个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