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青年教职工的通知

新闻作者:院团委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8-04-19

  2017—2018学年学院共青团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在团组织建设、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着实有效的工作。在团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协作、创新发展、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优秀青年教职工。

  

  为了充分展现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发动青年教职工在我校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挥全校青年教职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其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全校青年教职工引领教学新风尚,开创教学新风潮。经研究决定: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青年教职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校教职工在我校建设发展的征程中做到“品牌化”、“特色化”教学,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的突击作用,开创教学新模式,新课堂。

  

  二、评选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教职工。

  

  2、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热爱本职工作,在所从事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5、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工作知识,并运用于构建和谐、文明校园的实际工作之中。

  

  6、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相关论文并刊登出版申报时需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7、优秀青年教职工的评比:按照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上报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团总支,各分院团总支(单位)汇总后报送院团委评审。

  

  8、各院系(部门)于4月22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艺术楼团委办公室750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dmstw@126.com。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评选处理。

  

  共青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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