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院团字【2017】2号关于评选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青年标兵的通知

新闻作者:团委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7-04-27

  2016—2017学年学院共青团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带领广大青年教职工以学校工作为中心,立足于青年的思想引领与成长服务,在团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协作、创新发展、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优秀青年标兵。

  

  为了充分展现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发动青年教职工在我校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挥全校青年教职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其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全校青年教职工引领教学新风尚,开创教学新风潮。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评选优秀青年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校教职工在我校建设发展的征程中做到“品牌化”、“特色化”教学,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的突击作用,开创教学新模式,课堂。

  

  二、评选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教职工中28岁以下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积极向上的良好品德。

  

  4、热爱本职工作,在所从事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5、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工作知识,并运用于构建和谐、文明校园的实际工作之中。

  

  6、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相关论文并刊登出版申报时需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7、优秀青年标兵的评比:按照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上报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团总支,各分院团总支(单位)汇总后报送院团委评审。

  

  8、各院系(部门)于4月28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艺术楼团委办公室750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dmstw@126.com。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评选处理。

  

  共青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