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新闻作者:理工学院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8-10-09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挖掘和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为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塑造和展示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形象,以榜样的力量激励我院广大青年学子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1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阶段


  全体辅导员老师部署前期宣传工作,保证好此次评选活动宣传的力度和深度,保证让学生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和评选流程,宣传途径可以通过海报、微信、微博等形式对外宣传本次“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二)评选流程


  本次“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1、评选宣传


  通过前期海报、微信、微博宣传,加深同学们对此次“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了解。


  2、辅导员推荐


  辅导员老师接到通知后,负责通知安排,以班会的形式商讨“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评选的相关事宜,并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评选出本班“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保留原始票据),并将评选出学生的详细资料、个人经历及相关获奖复印件等参选信息上报给所属分院,作为本学院参选候选人。


  3、分院推荐(2018年10月30日前)


  各分院负责评定并将10名推选人的详细资料、个人事迹(纸质档三千字左右及电子档),媒体报纸的剪贴,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参选信息于10月30日前上报给资助中心(电子档发送至104358315@qq.com,纸质档文件需装档案袋)。


  4、学校评选(2018年11月1日—30日)


  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老师组成评审团,进行小组评审,最终选出10名自强之星。


  5、推选条件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的定义:参与此次活动的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先进个人事迹,须发生在2017年以来并引起学校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次活动以“自强不息、积极向上”为主题,推选人需满足以下几项要求: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自强之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自强不息,积极向上;


  个人的经历或行为,能够代表社会的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的取向及时代精神;


  在生活学习上表现突出,能体现中国人自强不息的坚韧精神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极限、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本人的自强事迹在学校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本次评选分三个阶段(班级、分院、学校)进行,由辅导员老师负责班级评选,各分院主管领导及副书记负责本院评选工作,资助中心负责学校评选工作。班级选票要与统计名单装订在一起,以方便分院及资助中心后期进行核对。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理工学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