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调停课的通知

新闻作者: 信息来源:理工学院 发布日期:2019-10-15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确保课堂(含实验课、实践课)教学质量,现将调停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计划的时间与内容上课。课程表一经安排,没有必须的调停课理由不得调停课。


  2.符合下列特殊情况的可申请调停课:


  ①因公出差;


  ②因病确实不能坚持上课;


  ③因本人或直系亲属重大事件确需本人处理;


  ④学院批准的本专业重要学术活动;


  ⑤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为需要临时调停课的。


  3.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第1周(含新生上课第1周)不办理调整课表及临时调停课手续。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表的,在每学期第2周依程序办理(见附件一: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课程表变动申请表)。


  4.需要调停课的教师应填写书面申请表[见附件二:河南大学民生学院任课教师调(停)课申请表],经所在分院教学副院长审批,并由本人(特殊原因除外)报教务部审批,教务部根据申请理由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情况确定是否批准,必要时,需报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5.调停课通知由教务部和分院教学副院长经分院教学秘书(教务员)负责通知学生,教务部部长和分院教学副院长是责任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发出调停课通知。


  6.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好课堂外第二课堂活动,坚决杜绝占用正常教学时间停课或放任学生缺课而开展各类第二课堂活动。


  7.每门课程一学期一个教学班累计调停课课时数不得超过该课程1周学时数。


  8.教师应按调停课实际课时数在停课后2周内完成补课,不得合班补课或缩减课时。


  9.学院将定期复核调停课原因及补课情况,对提供材料不实、落实不力的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10.调停课率(个人调停课率=调停课课时数/总课时;单位调停课率=调停课总人数/任课总人数)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及教学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学院将严格控制调停课次数,并把调停课率作为衡量教学单位及教师个人教学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任课教师每学期调停课次数超过规定次数者,不得参评本年度学院教学类评优评奖活动。


  11.对于不履行调停课手续随意调停课、教师之间私自调课、私自交由他人代替上课、提前结束课程教学或擅自更换教室而影响教学秩序的,一经发现按《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1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