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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之路,诚信起步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
诚者,信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大学生的一门人生必修课。2023年开学初,在信息工程学院院长王新收、党总支副书记刘春娟的指导下,各位辅导员老师将诚信、感恩教育融入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中,既是对学生品质提升的殷切期望,也是为国家资助切实惠及贫困学生贡献一份力量。
放心入学,资助圆梦。国家助学贷款为广大贫困学生解决了后顾之忧,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束缚手脚。但吃水不忘挖井人,每位受助学生都应该学会感恩,如期履约、按时还贷,这不仅是为人守信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借款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对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回报。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常见问题
一、国家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贴息政策,借款学生于毕业前还款可不自付利息。毕业后贴息停止,贷款利息及贷款逾期后产生的罚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证明资料,向原所在高校提出继续贴息申请。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
二、还款时间节点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享受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还息无需还本。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为还息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为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具体还款计划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查看。
提前还款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贷款到期日前两个月不允许进行提前还款,具体为:
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含)之前(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为次月20日之前(结息日为次月20日)。
10月1日-15日(含)提交申请,还款日为10月20日之前(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2月15日(含)提交申请,还款日为12月20日之前(结息日为12月20日)。
三、支付宝在线还款流程
①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查看】选项,找到自己的支付宝专用账户。
②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在线还款。
③填写贷款人支付宝专用账号和身份证号码,并查询还款信息。
④查看还款信息,并确认还款。
注:每月10日后为账务处理期,每月20日自动从支付宝扣费,还款信息可能更新不及时,准确还款结果请于下月初到系统中查看。
四、失信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恶意欠款的学生其个人信息可能会被纳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影响到个人就业问题。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诚以养德,信以修身。
国家助学贷款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群体,
是国家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
也是广大受助学生思想品质的不断提升。